
招聘2人1个岗位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滨江区《关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区办[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2025.05)》。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在职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且实际工作在中小学校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不含培训学校等机构)的在职教师:具有杭州市户籍或在杭州市区(指拱墅区、西湖区、上城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滨江区)学校任教。
2.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单列岗位,限户籍地为浙江省或入伍地为杭州市,并已按规定完成服务年限,服役期间未受处分的退役军人。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1989年5月1日后出生)以内。
(四)持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注意事项:
1.在职教师报名时须出具经原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
2.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5月22日9时—5月30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www.bjopenschool.com:8081/myRecruit/#/login
选择对应招聘公告,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5月22日9时—6月3日17时。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进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5月30日17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聘单位在审核结果中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他材料的须及时上传到指定邮箱,要求上传但未上传则视同不符合招聘条件。
(三)公布不开考岗位
2025年6月4日前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上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6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或缺考情况的,不得入围面试。
面试形式、项目和各项目分数占比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当招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不去掉评委最高分及最低分的面试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仍无法区分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htz.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逾期不能报到。
(二)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七、其他事项
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等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20761、0571-56051223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