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2个岗位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7)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招考人数、岗位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线上报名
时间:2025年5月22日9:00-2025年6月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账户、填报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系统网址:http://zfsc.ikaowu.com/exam/2055
2.报名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材料电子版:
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④素质业绩评价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或排名证明(如有);
2)奖学金获奖证书(如有);
3)社会实践/实习单位盖章出具的证明及成果材料(如有);
4)加盖学校公章的校级荣誉称号或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如有);
5)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如有);
6)其他能反映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5月22日9:00-2025年6月5日17:00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
2.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内进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5年6月6日9:00-2025年6月8日17:00
1.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电脑PC端)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成功后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不退回考试费。
2.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招聘单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且已缴费人员自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素质业绩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素质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素质业绩评价×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素质业绩评价
根据相关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学习经历、所在地;学习能力:奖学金获奖情况、在校成绩;外语水平;工作能力: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实习经历等方面进行素质业绩评价,满分100分。素质业绩评价后,根据报名人员的素质业绩评价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素质业绩评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素质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递补开展不超过二次。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资格复审环节结束后,面试临考前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缺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缺考人员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2.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4)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5)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该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递补仅开展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进入政审考察阶段起一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公示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仅开展一次。
(七)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1.用工性质。聘用人员列入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管理。
2.薪资待遇。薪酬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期限。社会招聘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三年,试用期6个月,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予以解聘,具体要求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三年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的,与招聘单位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5月1日(含)。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7月31日前。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反映问题,以便及时纠正。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后续相关信息发布,以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为指定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八)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59989909(正常工作时间)。未尽事宜,招聘单位将酌情研究处理。
(九)素质业绩评价标准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