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此次公开招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户籍: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以本次报名时的所在地为准。
3.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至公告之日)。
4.工作经历:要求一年(含)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社保起缴或者签订合同时间起算(时间计算至公告之日),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署名稿件被省、市级媒体、刊物录用报道者,有综合文稿撰写或宣传工作经历者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8:30至5月12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下载填写附件《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录用报道稿件、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463841872@qq.com,邮件标题请标明“报名江北区政府办编外工作人员+姓名+手机号”。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结束后,以电话及短信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初审,并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10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bjb.gov.cn)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及电话通知为准。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内容为公文写作。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6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bjb.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谈
1.资格复审及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认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④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⑤署名稿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3.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天进入面谈环节,面谈主要以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的简单交流为主,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或实践业绩、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打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最终确定10人进入面试,不足名额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bjb.gov.cn)公布。面谈结果不计入总分。
5.面谈通过的应聘人员,将电话及短信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
1.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淘汰。面试成绩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在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增加一轮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bjb.gov.cn)公布。
2.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3.因体检对象提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1.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考察时需提供有公安系统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
2.因考察对象提出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因拟聘用人选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招聘计划数。
4.聘用公示期结束后一年内,若本公告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中途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在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其他事项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咨询电话:0574-8918471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联系人:张老师、裘老师。
3.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招聘相关环节信息会在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关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bj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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