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龙湾区(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温龙政办发〔2018〕5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温州市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在编员工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2025年4月29日17: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账户、填报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系统网址:https://zfsc.ikaowu.com/exam/1935
报名资料: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机构公章)、相关财务工作经验的工作证明(请提供附件2《工作证明》)(拍照或扫描件上传)、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考者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调整资格条件再次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2025年4月30日17:00
1.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
2.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笔试
1.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财务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业务专业知识考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机构公章)、相关财务工作经验的工作证明(请提供附件2《工作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递补仅开展一次。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公布于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ongwan.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对象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公示期内,拟招聘对象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拟招聘对象被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体检、考察后予以递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为国有企业正式在编人员,“财务管理1”岗位年薪不低于20万元。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认定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5年3月。
(四)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及招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0577-8696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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