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1个岗位
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岗位1 |
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
2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较高的学习和适应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称免笔试。 |
岗位2 |
劳动监察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和处置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有2年以上人力资源工作或基层劳动监察工作经历优先。 |
岗位3 |
区域发展办工作人员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经济、工商管理等专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需有2年以上财会、审计或招商工作经验。 |
岗位4 |
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较高的学习和适应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9点至2025年4月13日14点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扫二维码报名(见下方)。
四、考试方式
报名材料初审后,开展考试。岗位1和岗位3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各占50%,总分100分)。岗位2和岗位4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政审及公示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成绩,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工作地址:上城区清波街道辖区内
咨询电话:社会事务办89501748
劳动监察87027523
区发办89501758
平安办87975523
(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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