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人5个岗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丽水学院决定赴北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现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和松阳县。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二级 单位 |
岗位 |
岗位代码 |
一级学科或专业 |
人数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学工部 |
辅导员 |
f01 |
不限 |
7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男性,须入住男生公寓2年;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4.具体工作校区服从学校安排。 |
f02 |
不限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女性,须入住女生公寓2年;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4.具体工作校区服从学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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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3 |
心理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性别不限,须入住学生公寓2年;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体工作校区服从学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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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学院 |
专任教师 |
J01 |
钢琴艺术指导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本硕毕业专业一致; 2.具体工作校区服从学校安排。 |
J02 |
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本硕毕业专业一致; 2.具体工作校区服从学校安排。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及其他所需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道德情操,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7月31日前。应聘者应具备2025年9月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三)年龄要求:
1.辅导员岗位(f01-f0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2.专任教师岗位(J01-J0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五)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六)辅导员岗位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岗位f01和岗位f02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班长、团支部书记,社团主要负责人等以及经认定与此相当的学生干部岗位;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包括全职聘任的专职辅导员,学生处或团委工作人员。岗位f03学生干部经历和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丽水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s://zhaopin.lsu.edu.cn)注册应聘账号,选择岗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报考材料。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17:30。
应聘人员可登录丽水学院招聘系统查询结果。系统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批通过”的即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后,请在系统中下载打印《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至资格复审现场。
2.现场报名
时间:2025年4月23日14:00-17:00。
地点:“2025年春季全国博士、博士后高层次人才巡回签约洽谈会—北京”丽水学院报名点(北京市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具体请见现场指示牌。
未在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提前下载填写《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携带各项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后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含资格复审),审查要求与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要求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3.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4月25日8:30-11:30。
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到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系统导出或下载附件填写,本人签字)和个人简历1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科、硕士或博士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招聘单位认可的在读证明)。
④辅导员岗位报名人员,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开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任职时间等)、中共党员证明(所在支部或党委出具的盖章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聘人员如已线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的,可不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提供原件供现场审核。
4.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还须在现场完成心理测评。
时间:2025年4月25日8:30-11:30。
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与资格复审同一地点),具体请见现场指示牌。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考试
1.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需要参加两轮面试考核。
(1)第一轮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4月25日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资格复审后告知应聘者。
本轮面试形式主要测评综合素质。考官评价实行票决制,超过半数考官通过者可入围第二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将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控制各岗位入围第二轮面试的人数。第一轮面试后合格人数不足1:2时,学校将酌情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
(2)第二轮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第一轮面试后告知应聘者,时间初定于2025年4月26日上午9:00开始,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二轮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评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人员名单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丽水学院网站招聘专栏公布。
2.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需要参加两轮面试考核。
(1)第一轮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资格复审后告知应聘者。
本轮面试形式主要测评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将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控制各岗位入围第二轮面试的人数。第一轮面试后合格人数不足1:2时,学校将酌情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
(2)第二轮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第一轮面试后告知应聘者,时间初定于2025年4月26日下午14:00开始,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二轮面试形式为现场说课(试讲),主要考评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人员名单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丽水学院网站招聘专栏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招聘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解除合同。
五、其他
(一)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流程。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学院商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招聘岗位。
(四)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六)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8-2271178(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
(七)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学院组织实施。有关本次招聘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8-2271180(学工部王老师)
0578-2273728(音乐学院万老师)
0578-2276220(人事处谭老师)
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岗位:岗位代码: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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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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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信仰 |
民族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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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英语等级 |
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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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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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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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毕业学校 |
本科 毕业时间 |
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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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工作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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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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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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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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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1、 学习经历(从本科起,注明学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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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学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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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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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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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干部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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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 |
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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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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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自 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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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选填) |
近5年发表论文(论著)情况(注明作者、刊物名称、发表时间等),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注明项目级别、参与位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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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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