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系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档案行政关系在北京;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
(四)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3月;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时间内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文件扫描件(内容清晰完整)。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中共党员证明;
5.财务工作经验证明。
本单位参加北京市2025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能力笔试同步考试,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家单位的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上午9:3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笔试日期定于2025年4月19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发布的笔试通知为准。
2.考试科目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150分钟
3.考试形式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科目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4.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5.合格标准
笔试成绩同时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s://zwfwj.beijing.gov.cn)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1:5),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面试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需携带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招聘单位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公布综合成绩
考试测评环节结束后综合成绩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站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可依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考注意事项
(一)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表述不清,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应聘人员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报考本人而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qwY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