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共浙江省省级机关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共浙江省省级机关党校是中共浙江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省级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浙江省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理论教育、岗位培训的综合性教育基地。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不存在与所聘岗位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招聘规定时限内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自主认定。低于岗位所需学历的前一层次学历专业不予认可。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犯罪、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视不同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以浙江机关党建网站公告为准。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教师岗X岗+姓名+手机号”)发送至报名邮箱jgdx123@vip.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成果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岗位要求的职称、成果等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所有材料均以PDF形式提供,材料不全者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采用专业水平考核、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专业水平考核占40%、试讲占3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
(1)初试。初试形式为专业水平考核,主要针对应聘人员近五年教学情况、科研情况、咨政情况、所获荣誉等,按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5确定入围复试人选。如果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5,则全部进入复试环节。视岗位报名情况可决定是否增设视频遴选、笔试环节,计入初试成绩。
(2)复试。复试形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主要考查考生试讲课程的中心思想、设计形式、表达技巧等。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仪表仪态等。
如经招聘单位评判认定,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拟聘用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书面意见。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工作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出现不能被聘用的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如需递补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
2.全国高校人才网
(www.gaoxiaojob.com);
3.浙江机关党建网站
(www.zjjgdj.gov.cn,通知公告)。
注意:涉及招聘的重要通知信息均于“浙江机关党建网站”上发布。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者,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浙江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事处:0571-87053722;
中共浙江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纪委:0571-87055456。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人:应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20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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