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浙江龙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浙江龙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户籍不限。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12月19日,“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为准,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各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均以2024年12月19日为时间节点。
6.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12月19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回避情况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详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中山东路城东花园西侧裙房一楼(浙江龙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报名所需材料:
(1)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4年浙江龙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劳动(聘用)合同及其他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
(二)面试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若经考察后认为考察对象均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并在网上公布。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身份证、学历、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不能按时注册职(执)业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四、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录用后工资待遇根据相应岗位设定,工资待遇参照浙江龙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各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企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和审核。
(二)签订劳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必须与其他单位解除(终止)劳资、社保及相关证书资质等关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企业。
(四)本次招聘在中共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下进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龙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浙江龙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578-7010211
监督电话:中共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0578-775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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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浙江龙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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