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庆元县司法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7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不限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基础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5年以上政法工作经验、“两代表一委员”、10年以上调解工作经历或者具有相关行业专业特长、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可根据需要适当放宽,最低为高中学历。
3.年龄要求:20周岁-60周岁(1964年12月12日至2004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4.能力要求: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群众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基本政策和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户籍要求:庆元县户籍(以2024年12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有涉黑涉恶情形的;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二、办公地点
庆元县松源、濛洲、屏都、百山祖等乡镇(街道)司法所。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2024年12月12日、13日、16日(8∶3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司法局促进科(庆元县橫城北路8号司法局三楼)
3、所需材料: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体检、考察
1、面试后,对入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进行。
2、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照《庆元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管理。
四、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分配,根据工作表现实行一年一聘。
2.待遇:2500元/月。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本公告由庆元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5786050870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x
庆元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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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丽水市庆元县司法局关于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7人的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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