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8人3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温州交运集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交运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以及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年龄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交运集团2024年秋季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8时-12月12日17时;
报名网址:PC端登录http://job.wzsjy.com(温州交运集团在线招聘平台)。报考人员在温州交运集团在线招聘平台进行注册、填写完整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所需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常于网络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未通过的,在线反馈说明理由。考生可在温州交运集团招聘网站个人中心查看自己的报名情况。
(三)考核方式
具体招聘考核方式详见岗位一览表,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其中,城东公交文秘岗位(岗位代码13)考核分为素质业绩评价、笔试、面试三个阶段,依次进行,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免除笔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计算总成绩的依据,不作为进入面试阶段的筛选条件,即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城东公交经济护卫队员岗位(岗位代码33)考核分为体能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三个阶段,依次进行,体能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仅作为进入面试阶段的筛选条件,不作为计算总成绩的依据,即体能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合格者均可进入面试。
(四)确定面试对象
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并列进入面试。城东公交文秘岗位(岗位代码13)按素质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报考岗位要求的技能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注重参考人员的综合潜质,以及与岗位匹配程度的考察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若招聘岗位因面试考生人数不足无法形成充分竞争,则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七)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计算;
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评价(或操作技能测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或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综合计算;
考核方式为面试的,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100%综合计算。
其中,城东公交文秘岗位(岗位代码13)总成绩按素质业绩评价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计算(免笔试的考生,按素质业绩评价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综合计算)。城东公交经济护卫队员岗位(岗位代码38)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100%计算。
(八)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作为依据确定体检对象。
同时,在体检合格后对入围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若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原则上在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九)公示、录取
体检与考核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在温州交运集团在线招聘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取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取,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注册的手机为本次公开选拔的通讯手机,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常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三)资格初审后,若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开考;若高于30: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是否进行简历筛选。
(四)因各岗位招聘成本较高且流动性大,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实施递补机制,如招聘员工未到岗放弃或在到岗后1年内离职,经市国资委同意,可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录用落选人员,直接体检、考核、公示后聘用。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低递补录用。
(五)咨询电话:0577-5558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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