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公告
天津外国语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硕士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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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09:00-2025年11月30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教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简称“天津外大”“天外”)是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文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学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中外求索 德业竞进”的校训精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1964年,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天津外国语大学应新中国外交事业之需而生,主体前身秦皇岛外语专科学校成立,后更名为河北外国语专科学校、天津外国语专科学校。1974年,更名为天津外国语学院,同年招生的有英、日、法、俄、西班牙等语种专业。1977年,恢复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979年学校开始招收英语和日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

学校现有58个本科专业。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33个(外语语种31个),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文学门类其他专业以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门类专业以及数字媒体技术专业25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天津市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49门;获批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4门,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教材7种。

学校拥有全国唯一的“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对外翻译研究”国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涵盖29个硕士学位培养方向),翻译、新闻与传播、国际中文教育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21个培养方向),其中,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是天津市一流建设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是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拥有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1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具有接收国内高校青年骨干访问学者和一般访问学者资格。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外国语大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求索精神、跨文化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主动对接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积极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际化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4年12月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天津外国语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硕士教师岗位)》。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体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并经用人部门(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内容与所需专业内容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心理素质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在入职报到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年龄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计划;

关于年龄界定: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及以下,2024年12月12日开始报名,198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以此类推;

9.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0.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所涉岗位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注册报名。2024年12月12日上午9点开始报名(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发布岗位停止报名的通知,每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以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应聘岗位、上传相关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将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非通用语种岗位为天津市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应聘申请材料包括:①本人学习及工作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②身份证、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国内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任职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③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及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材料目录及扫描件)。④诚信承诺书。

(三)考核

1.笔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将提前三天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持能够证明报名资格的报考材料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及资格复审安排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面试采取试讲授课或专业技能测试、考官提问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考官一般由招聘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诚信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时间根据岗位需求实际开展,不少于7个工作日。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将在招聘考察环节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如查询不通过,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并向相关应聘人员明确相关政策要求、审查依据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最长可延长两个月的报到时限,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已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担任上一级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我校相应级别职务聘任条件。拟聘人员入职后,须遵守学校关于新入职教职工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公开招聘各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我校将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我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该岗位重新报名时间及安排。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岗位重新报名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22-23284236马老师 张老师

咨询邮箱:zhaopin@tjfsu.edu.cn

监督电话:022-81509020黄老师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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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外国语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硕士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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