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武义县消防大队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队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驾驶员3名)
持有B照(含B照)以上驾驶证,18-40周岁,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掌握本地道路路线优先)。
二、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出生时间为1989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驾驶员需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初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2022版)执行,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相关岗位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驾驶员岗位。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备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具有3年以上汽修经历、消防工作经历、特种装备维修技能的人员优先。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在任职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岗位待遇:
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执行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每年金华市政府发布的通知进行调整;驾驶员岗位:约6000元-7500元/月;因工作年限、岗位职务不同有所差异,且逐年递增。另外:1.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2.出警补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六、工作性质工作期间
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5日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傅先生:19884848119短号:336061
报名地点: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咨询电话:0579-89088115
3.报名需提供资料:报名时携带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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