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于2024年经教育部同意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其前身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4年创办、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1998年至2000年浙江农业机械学校、金华贸易经济学校、金华农业学校、金华师范学校、义乌师范学校、金华卫生学校相继并入。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入选浙江省高职重点校,2019年6月入选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2月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A档)建设单位,具体情况详见学校网页:https://www.jhc.edu.cn/。
根据工作需要,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综合干事10名(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浙江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含高等院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适当放宽(具体见附件1)。
5.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6.机关事业单位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等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11月26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2.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或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人员,未满足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下午16:30
2.选调报名平台:http://hr.jinhusoft.cn:88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下载打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公开选调报名表》(具体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上网注册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成jpg、jpeg或PDF格式),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3)报考人员应具备符合职位任职条件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条件。报考人员网络填报和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并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选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选调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1.网络平台初审:学校将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截止时间起7个工作日以后,报考人员可凭注册账户登录系统平台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届时将进行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应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装订复印件)。
(3)选调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装订复印件)。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二)考试方式、总成绩计算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按公共科目成绩50%和专业科目成绩50%的权重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高等职业教育相关理论、政策法规、职业教育改革、校史校情、高校行政办公等内容。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职位匹配性等内容。
面试开始3天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未按时取得同意意见并盖章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每项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未参加笔试、面试中任意一项的,或笔试、面试中有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5.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学校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选调人数1:2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s://www.jhc.edu.cn/)、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发布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3.按照上级关于岗位设置政策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任。
七、选调监督
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应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纪检监察室:0579-82266591。
八、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有关公告、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咨询电话:0579-8226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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