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4个岗位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市公安局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其中行政管理类2人,特殊勤务类24人,技能专长类6人,普通勤务类28人。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3年11月15日至2006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部分招聘岗位有年龄限制的,详见附件1内“年龄要求”栏;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招聘岗位有学历限定的,详见《2024年湖州市公安局机关第三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内“学历要求”栏;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6)技能专长类2(特殊车辆驾驶)岗位,具有大型客车驾驶资质的。
其他岗位要求具体详见《2024年湖州市公安局机关第三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21日17:00。
报名方法:报名者下载并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插入电子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zswat2019@163.com。
2.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吴兴区青铜路298号市公安大楼东侧二楼。
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纸质版:
(1)《2024年湖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共2份,并携带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应学历证书须于公告发布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在线验证报告;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退役军人等相关人员须提供退役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将对报考人员身高、视力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现场发准考证(即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报名表),凭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1.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统一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及写作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测试科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每个测试科目采取合格制,有任一科目未达标的,均视为不合格,不能列为面试对象。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四)实操测试(无人机驾驶)
该科目采取60分合格制,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列为面试对象,考试科目为多旋翼八字飞行(必考)和穿越机飞行、固定翼飞行、组装(三选一)。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考计划5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研究决定。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八)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辅警的不同岗位类别及工作强度等情况,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各科目考核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四)各报考人员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答题纸等,或者带出考场;作弊、协助作弊;报考人员存在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六)对招聘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招聘计划一览表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七)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原则上由各用人部门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湖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九)本公告由湖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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