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浦江县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要求说明表》(附件1),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方式、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和说明等。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模拟上课、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进行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浦江县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招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教师职业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有广泛的学科兴趣爱好,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
3.具备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以外的学生活动或心理成长指导工作。
4.浙江省户籍(报名截止时间的户籍所在地)或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部属师范院校(6所)的应届毕业生可不限生源和户籍;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至2026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详见附件1)。
5.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7.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存在不宜录用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项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8: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一楼大厅。
2.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以下应聘材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2)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
(3)社保参保材料或原单位认可并开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资历、任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根据实际报名岗位所需材料进行递交,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初审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未重新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50元,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请以上报考人员于缴费时间内向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大厦1001室)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作非贫困家庭报考人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浦江人才网、丰安人力公众号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岗位之日(含)起1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领取准考证
缴费确认完成后,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领取信息请关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浦江人才网、丰安人力公众号。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同自动弃权。
(五)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方式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的内容范围为报考岗位要求的学科知识,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
(七)总成绩计算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十)人员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从同岗位面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符合上述对象相关条件的允许报考。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四)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准考证领取信息、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浦江人才网、丰安人力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五)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组织方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人员对本次公告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城投集团联系电话:0579-8939318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七)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写常用的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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