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
为进一步拓宽村级干部选人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结合各村干部队伍结构及后备干部储备情况,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二是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群众公认原则;五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六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七是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
二、公开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好。
2.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为村级发展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勇于进取,甘于奉献。
3.熟悉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
4.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3)有违章建房、打架斗殴、赌博等,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4)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长期外出或体弱多病,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5)家中存在违章建筑尚未按规定予以拆除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8)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中有抵制或阻挠情况且仍未改正的。
三、公开选拔职数
以村为单位,具体选拔计划详见附件1。
四、公开选拔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工作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凡户籍在本村(以2024年10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因嫁娶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以2023年10月22日前为准)的党员群众,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本村的后备干部公开选拔。
五、公开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于城镇人民政府320办公室(海盐县海王公路海盐段4188号)。
3.推荐方法: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党员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凡是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到镇党建办报名。组织推荐由村党组织进行推荐;党员群众推荐由本村党员、群众3人以上填写推荐表,党员群众推荐必须推荐本人愿意的优秀青年;个人自荐,即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人员自我推荐。
4.报名所需材料:根据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提供①两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于城镇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代报人员登记表(附件3)。
5.量化赋分:凡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均可根据有关项目予以赋分。具体项目为:①退役军人加3分;②中共党员加3分。涉及加分项需提供对应的退伍证、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赋分由所在村党组织进行初审,报镇党建办审核后公示。
6.资格审查:由镇党建办会同有关部门资格审核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公开选拔或核减计划。
(二)综合测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实践经验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根据成绩分数高低按1:1确定考察对象,如首位有2人以上得分相同,一并列为考察对象,综合测试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价
通过发布考察预告,广泛听取居住地、工作单位干部群众意见,全面客观地掌握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考察入围资格。如遇公示不合格的,取消相应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任用
在考察基础上,由镇党委研究确定村级后备干部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确定后备干部人选。村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如遇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党委研究解决。
报考咨询电话:0573-8645960518357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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