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用工管理办法》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政府保卫科协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事业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具有青田县户籍(以2024年10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青田县籍贯,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身高168厘米以上。
3.退伍军人、体能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青田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招聘县政府保卫科协警报名表》,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青田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卫科(青田县鹤城中路33号)。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该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二)招考程序
第一阶段:体测。体测科目为: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四个科目,满分400分,四项总分不得低于200分、单项不得低于35分,不合格者自然淘汰。体测时间视天气情况另行通知。(体测参照县公安局辅警体测标准执行)
第二阶段:面试。体测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体检、考察和聘用
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提高招录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本次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公布半年内或在下次公开招聘保卫科协警公告发布前,如遇现有岗位人员辞职、辞退出现岗位空缺的,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政府保卫科0578-6026539
联系人员:林建光(13906883633、660055)
周晓锋(15967282372、652372)
杨勇(13587157409、619906)
监督电话:县人力社保局0578-6822270
中共青田县纪委青田县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676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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