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
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将紧紧围绕开投集团的职能、产业以及战略发展方向提供金融赋能与专业服务,助力集团增强资本运作和投资拓展能力,进一步促进产融结合,推动集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因公司发展需要特诚招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投资管理部负责人1名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要求:理工类、经济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复合专业背景优先。
3、工作经验:
(1)5年及以上相关行业投资工作经验;
(2)熟悉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工作机制;有国有股权投资机构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工作经历优先。
4、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3)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毕业于985、211院校或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优先;
(4)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技能要求。
5、岗位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PA、ACCA、CFA等专业证书者优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具备扎实的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独立的项目开发能力和深度行业研究能力,熟悉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汇报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能独立或协助完成投资项目的全流程管理。
6、其他要求:遵纪守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5年未从事过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冲突关系的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的其他相关任职要求。
7、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的挖掘、储备及筛选工作;
(2)负责项目的整体把控和全过程开展,牵头开展尽职调查、投资分析、入股谈判、项目出资等工作;
(3)负责投资战略研究、宏观经济跟踪研究、行业研究、投资组合研究工作;
(4)负责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投后信息、定期走访、突发或重大事项的处理、协助提供阶段性投后管理报告数据等;
(5)负责投资项目的关系维护,提供增值服务,发掘创造项目相关业务合作机会;
(6)负责投资项目退出工作,包括退出谈判、退出方案设计、退出建议书等工作;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投资经理2名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2、专业要求:理工类、经济类专业,复合专业背景优先。
3、工作经验:
(1)2年及以上相关行业投资工作经验;
(2)有国有股权投资机构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工作经历优先。
4、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3)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毕业于985、211院校或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优先;
(4)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技能要求。
5、岗位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PA、ACCA、CFA等专业证书者优先;
(2)具备扎实的股权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汇报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能独立或协助完成投资项目的全流程管理。
6、其他要求:遵纪守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5年未从事过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冲突关系的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的其他相关任职要求。
7、岗位职责:
(1)做好项目的挖掘、储备及筛选工作;
(2)做好项目的整体把控,推动项目立项,牵头开展尽职调查、投资分析、入股谈判、项目出资等工作;
(3)做好投资战略研究、宏观经济跟踪研究、行业研究、投资组合研究工作;
(4)做好项目投后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投后信息、定期走访、突发或重大事项的处理、提供阶段性投后管理报告数据等;
(5)做好投资项目的关系维护,提供增值服务,发掘创造项目相关业务合作机会;
(6)做好投资项目退出工作,包括退出谈判、退出方案设计、退出建议书等工作;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合规风控部负责人1名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要求:法律类、经济类相关专业。
3、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投资相关的法律、会计、审计、监察、稽核,或者资产管理行业合规、风控、监管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4、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3)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毕业于985、211院校或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优先;
(4)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技能要求。
5、岗位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取得CPA、CFA、FRM等专业证书者优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和国家监管政策及相关业务流程;熟悉私募基金及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熟悉各类基金运营的交易结构和风险审查机制;
(3)具备扎实的财务分析、风险评估、撰写调研报告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6、其他要求:遵纪守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5年未从事过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冲突关系的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的其他相关任职要求。
7、岗位职责:
(1)牵头制定公司各项制度、各类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等工作;
(2)负责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对拟投项目和投后项目提出合规与风险控制等专业意见;
(3)负责投资谈判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
(4)参与基金前期设立的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所有基金的清算注销工作;
(5)负责基金业务的日常合规工作;
(6)负责公司法务管理,并配合为公司各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配合其他部门的业务开展;
(7)负责外聘法律顾问的协调和管理,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牵头组建公司外聘律师/律所供应商库,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合规风控部法务1名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2、专业要求:法学类相关专业。
3、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股权投资相关的法律、合规、风控等相关工作经验。
4、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3)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毕业于985、211院校或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优先;
(4)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技能要求。
5、岗位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取得CPA、CFA、FRM等专业证书者优先;
(2)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经济法及投融资相关法律政策,能够独立处理风控合规事务,能够有效应对法律纠纷、具有法治实践能力;熟悉资本市场及国资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具备在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机构从事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6、其他要求:遵纪守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5年未从事过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冲突关系的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的其他相关任职要求。
7、岗位职责:
(1)审核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包括参与起草、审核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标准合同文本,审核各类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做好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对拟投项目和投后项目提出合规与风险控制等专业意见;
(3)做好投资谈判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
(4)参与基金前期设立的管理工作,做好所有基金的清算注销工作;
(5)做好基金业务的日常合规工作;
(6)做好公司法务管理,并配合为公司各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配合其他部门的业务开展;
(7)做好外聘法律顾问的协调和管理,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做好组建公司外聘律师/律所供应商库,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12日
2、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其他能够证明历史业绩的相关材料。
(3)请将以上文字图片材料设定PDF格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应聘职位+姓名”,发送至邮箱hrnbktjj@163.com;
(4)所有报名人员均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二)初选
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公司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笔试)
根据初选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笔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笔试)的,视作放弃。
(四)公示
综合应聘者整体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体检及背景调查,如无问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人员,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74-89299125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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