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
为加强我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玉环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8名(男4名,女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是指在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和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从事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相关辅助工作的编外用工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8名(男4名,女4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之比不足3:1的,取消招考岗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工作,乐于奉献,品行良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玉环市户籍(以2024年8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玉环市的人员(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5.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玉环市司法局政治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科技大楼B幢1306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不能手写),信息填写需真实、完整、准确。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在《报名表》的声明栏亲笔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
①按上述要求填写的报名表1份;
②和报名表所贴同底照片1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户口簿原件,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复印件1份;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登录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手写,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手印。
五、资格审查
市司法局将对报考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闭卷,共1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加分内容(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
(1)具有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10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
(2)具有法学、社区矫正专业学历的,加5分;
(3)具有1年及以上社区、人民调解、法律等工作经历的,加5分;其中5年以上的再加5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及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经考试聘用的,试用期为2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2.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联系咨询电话:0576—8723550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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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玉环市司法局编外用工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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