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嵊泗县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浙总工发〔2023〕40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嵊泗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1名
洋山镇总工会1名
二、用工性质和待遇
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专职从事基层工会工作,用工形式为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和镇机关本级编外人员,按照同类人员管理办法管理,并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5.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6.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8.户籍所在地为嵊泗县。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10月8日9:00—10月12日17:00。
全省统一报名入口从“浙江省总工会-浙江网上职工之家”主页进入,网址为:https://www.zjftu.org/。
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10月13日17:00。
资格初审工作由嵊泗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
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10月13日17:00前重新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审核通过的报名者,于10月21日8:30—10月26日8:3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含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综合应用主观题,总分10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时事政治(2023年10月—2024年9月)、工会相关知识、劳动法律法规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9:00—11:30,地点待定。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通过报名系统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收信息。
(五)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嵊泗县总工会对入围面试人员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供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二代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由嵊泗县总工会留档,不归还报考人员本人。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
时间:2024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按不去掉评委最高分及最低分的面试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随机抽取评委,对同分数人员进行面试加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可从同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选岗
按照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十)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总工会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嵊泗县总工会,联系人:娄老师,联系电话:559827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热线:0571-8578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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