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反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工资待遇
参照莲都区编外工作人员标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是否安排报名该岗位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如出现某个岗位空缺情况,从本次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和专业进行筛选递补。
2、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材料: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扫二维码下载填写《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
(2)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4)户口本(户籍证明);
(5)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7)工作经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和工作业绩(如荣誉证书、奖状等)相关材料;
(8)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莲都区国投公司-莲都区解放街88号)二楼209办公室。联系人:李女士,咨询电话:0578-2810521。
3、比选面试:
经比选、面试后择优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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