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财务管理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不包括乡镇、街道、园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踏实; 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6.从事财务工作两年以上的;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尚在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或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程序与步骤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及材料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报名地点: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1室(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
联系电话:0572-6043427。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6.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招聘人选,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在面试、考察、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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