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丽水市元信商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级公司,系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国有独资人力资源供应商。主营商业综合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劳务派遣服务、服务外包和专业技能培训等。为进一步充实公司人才队伍,满足工作需要,丽水市元信商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市场化用工)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说明:
1.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并同时符合相关条件;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等环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统一截至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或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5:00止。(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45—17: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水阁行政大楼1012,联系电话:0578—2991611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文末扫描二维码获取),贴一寸彩色近照1张;
(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
(4)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6)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7)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截止后,如因材料未提交齐全或提交无效证明材料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其参加考试。
5.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后,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笔试环节,报考人员须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1.笔试: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不合格者,无法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公务员体检政策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开发区集团公司”、“丽水培训服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未合格者解除聘用。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用人单位出现本次招聘的岗位空缺时,可按照本次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
(六)录用后待遇
具体依照丽水市元信商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薪酬方案执行。
咨询电话:0578-2991611
咨询邮箱:2294031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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