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怒江州检验检测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结合怒江州检验检测院实际,面向全国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具有工学类、理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起重机械检验师、电梯检验师、压力容器检验师、压力管道检验师、锅炉检验师、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任意一项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近5年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近3年被认定为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且已确定为拟聘用或被聘用人员,但未到岗工作的;
4.引进公告发布之日起仍在职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怒江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2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26年怒江州检验检测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邮箱:njjcy3636151@163.com。
2.报名时间
2026年1月4日09:00—1月12日18:00。
报名咨询电话:王老师13988623233。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填写《2026年怒江州检验检测院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表下方签署承诺并按手印,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2)报名人员需将《2026年怒江州检验检测院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档,以文件名“姓名+联系电话”打包发送至网络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但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纸质报名材料(例:“张XX+131******95”);
4.资格审核
从报名提交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资格初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测试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考核测试。
(二)考核测试
1.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
(1)考核测试时间:2026年1月18日;
(2)考核测试地点:怒江州检验检测院5楼会议室(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新城区山水新城A区西)。
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测试开考比例
本次引进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考核测试方式
考核测试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核测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考生考核测试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考核测试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引进环节。
(三)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测试结束后,按照考核测试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排名确定该岗位拟引进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怒江州检验检测院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自行承担。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或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拟引进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怒江州检验检测院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怒江州检验检测院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https://www.nujiang.gov.cn/rsj/),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考核测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
2.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检验检测院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本次引进人员,一旦办理聘用手续,均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根据《怒江州“兴谷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优先推荐申报“兴谷英才支持计划”,申报成功后,予以相应的生活补贴、租房(购房)补贴。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86-3622792。
(四)考核测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六、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本公告由怒江州检验检测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