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保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保编办〔2023〕48号)、《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核增市检验检测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批复》(保编外准〔2025〕2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还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将在保山市检验检测院网站(https://www.bsjyjc.cn/)、“保山检验检测”公众号发布,具体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体检、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保山市检验检测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扫描(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压缩上传至报名工作邮箱:bszjzxrs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文件名称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如:工程质量检验员杨××13*********)。
(二)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邮件回复是否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资格。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后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通过电话咨询。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进行笔试;小于或等于5:1的,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保山市检验检测院网站https://www.bsjyjc.cn/、“保山检验检测”公众号)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保山市检验检测院网站(https://www.bsjyjc.cn/)、“保山检验检测”公众号发布。
2.面试。按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录取人数1:2的比例,结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是否超过5: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名单将于笔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保山市检验检测院网站https://www.bsjyjc.cn/、“保山检验检测”公众号发布,因错过信息,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予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四)考察
由保山市检验检测院负责,到原工作单位或就职企业开展考察,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公示人员。公示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我院一楼大厅、保山市检验检测院网站(https://www.bsjyjc.cn/)、“保山检验检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我院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入职手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限三年,到期考核合格续聘。
报到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并进行新进人员信息登记。
五、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按照我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绩效标准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对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编外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136389。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我院党群综合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杨老师,0875-2122677。
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延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