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红河州红投智慧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投物流)成立于2021年9月30日,为红河州红投实业有限公司国有控股子公司,是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注册资本金5亿元。公司主要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金属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金属矿石销售等为一体开展经营的综合型企业。
2024年7月,红投物流红河有色金属交易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建成投运,该项目是红河州2023年5000万元以上“五个一批”重点项目,项目投资3.91亿元。随着公司发展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为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具备专业经验与资源的职业经理人担任总经理。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红河州红投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业经理人)1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需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录用: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学籍的;
4.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9.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2.其他不符合公司相关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负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负责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完成公司经营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拥有5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相关经验。
4.熟悉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具有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贸易等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社会资源及优质高价值客户资源者,优先考虑。
5.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6.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大局意识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领导能力。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相关公告信息以红河人才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止。
2.报名要求: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报《红河州红投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红河州红投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社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最近半年个人5寸彩色证件照、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履职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受理邮箱:htsyhr@qq.com,报名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请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投递至邮箱,因本人填报信息错误的报名登记表将不再进行汇总统计(错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简历内容错误、提交内容欠缺、报名材料加密及其他造成工作人员无法处理简历等行为),公司不接受除此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报名,不按要求报名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4.用人单位保证应聘资料不外泄,对应聘者个人的信息进行保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和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在红河人才网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岗位资格条件确定符合条件再进行报名,对于不符合条件仍申报的,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在后续笔试、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采用两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轮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1.第一轮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如第一轮面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如第一轮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公布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
2.第二轮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第二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第一、二轮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政审
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政审,需按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六)体检
1.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选姓名、报考岗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签订《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政审、体检、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格初步人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延递补1次。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如成绩排名相同影响到递补的,则按第二轮考核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递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递补。
七、聘用任期及退出
(一)聘用任期
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聘期一年,聘期届满后根据任期考核情况,由红投物流董事会决定续聘或解聘。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胜任的正式聘任(聘任期限含试用期),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二)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终止)聘任关系:
1.聘期届满未被续聘的;
2.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试用发现或试用考核结果不适宜聘任的;
3.经红投物流董事会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5.聘期内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6.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7.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8.因企业重组、整合、撤并等原因,原岗位不复存在,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9.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10.红投物流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八、薪酬及福利
聘用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按照《红河州红投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薪酬管理制度(试行)》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地方法定节假日及工会福利。聘期中,所聘任人员不得在公司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任务并领取报酬,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招聘期间向公司监督部门提出。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报考人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3-3948882、15912110947(刘老师)
监督电话:1528811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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