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6个岗位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丽江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任教师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丽江职业技术学院,属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丽江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3年4月25日通过教育部备案,2023年9月已正式招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引进一批急需紧缺学科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任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丽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急需紧缺专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相关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6.招考人员均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短信或者来电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时间安排、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12月20日。
2.单位地址及邮箱: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丽江职业技术学院;邮箱:282720763@qq.com;联系人及电话:胡才娥,13628889780。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各一份。
2.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3.个人业绩(含知识产权、科技进步奖、教育教学成果奖、技能大赛获奖、学术著作、出版教材等)扫描件各一份。其中学术著作和出版教材扫描件只需提供含有作者姓名页的出版封面、目录及封底。
4.《丽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急需紧缺专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发至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核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在考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复审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丽江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ljzyjsxy.com/)、公众号(丽江职业教育),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丽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急需紧缺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予以招聘。如每个岗位报考比例大于(含等于)10:1,增设笔试环节。
(一)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用作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如报考比例小于10:1,则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面试
面试测评由丽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2.面试成绩及时间: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2:1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75分。按照取平均分的方式四舍五入后进行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面试题,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进行确认。面试时间为30分钟。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丽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时,体检工作人员以及医务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怀孕的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2次。
1.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人才待遇政策。
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招聘岗位引进市外人才的,符合急需紧缺人才要求的,按照《丽江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丽党人才〔2023〕3号)执行,待遇按以下标准予以激励:
从市外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除正常享受丽江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八、专业目录参考
(一)专业目录参考。本次招考专业目录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为依据,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专业说明。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涉及的“省级及以上获奖”指州(市)委、州(市)政府或省级委、办、厅、局层次及以上的奖项级别,才予以认可。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市关于引进急需紧缺人员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附件1:丽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急需紧缺专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丽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急需紧缺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
丽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