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古城区委政法委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为古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系统内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6、被征地农民。
(三)应聘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五)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1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古城区委政法委政治部(古城区福慧路442号区政府大院2号楼6楼614)
联系电话:18108808876
四、录用方式
(一)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由用人单位采取综合评分、职业能力测评,面试等方式择优录取。
(二)体检:按相关规定执行。
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面议,按要求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三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用人单位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监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