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富宁县卫生监督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4名,属编制外人员,按合同制进行管理,均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3.具有岗位要求学历,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电子办公软件;
4.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0cm以上;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身体有纹身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8日下午17:3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网上报名邮箱:1304326623@qq.com,现场报名地址: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办公室。
3.所需材料:
①《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件原件或扫描件1份;(必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1份;(必要)
③本人毕业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必要)
④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1份,照片名称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必要)
⑤个人荣誉证书、社会实践经验、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各1件。(非必要)
现场报名:所有纸质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均要求A4大小),验原件、收复印件。
网络报名:所有扫描材料需按照以上顺序命名并统一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2025年第二批协管员+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未按要求发送、扫描件模糊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实,即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招聘岗位分组面试,根据分数高低排名进入下一个程序。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体检
1.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生。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鉴于卫生执法辅助工作的特殊性,报考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胎记和疤痕、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缺陷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由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富宁县卫生监督所)按规定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如考生对首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于收到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的结论为准。
(五)政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记录。
(六)公示及聘用
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富宁县卫生监督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富宁县卫生监督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评定,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初次签订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并适当增加合同年限,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期内,因违法违纪或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依职权解除聘用合同或经本人申请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录用后食宿自理。
2.工作期间,协管员享有差旅补助、培训及参与工会组织活动、国家法定节假日等权利。具体参照用人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6-6130263(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党政办)。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录用资格。
(三)每人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6128212(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