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9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条件
详见《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年龄38周岁以下的(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招聘年龄40周岁以下的(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招聘年龄50周岁以下的(197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将填写好的《2025年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需签字按手印)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制作成PDF文档,以及《2025年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的word电子版;以上报名资料压缩后将压缩文件包发送至弥勒市妇幼保健院指定邮箱:374657851@qq.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岗位+毕业学校+专业+最高学历+姓名”(如:001医学影像科医生某某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张三)。不符合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通知时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奖惩情况、职称资格证、经历业绩等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原件到面试现场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合同签订
面试通过的人员,安排在院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到人事科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各个招聘环节个人放弃的、体检不合格的,在符合条件人选中依次进行递补。
四、岗位待遇
工资及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带薪进修、职工体检、工会福利、五险一金,薪资按照弥勒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有关政策执行。
实发工资=基础工资+学历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工资。试用期发放薪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020.00元。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规培结业证、硕士以上学历者,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六、监督程序
医院纪委对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由弥勒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马老师:0873-6122659
13988089944
(二)通讯地址:弥勒市太平街道民康路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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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