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动景哈哈尼族乡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注重岗位需求与人员能力的精准匹配;
(三)坚持服务基层导向,优先保障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稳定性与专业性。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景哈乡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计划招聘人数为3名,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健康宣教及药品规范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备全心全意为农村居民服务的意识,能吃苦耐劳、服从岗位安排;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胜任乡村医生工作;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责任心,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二)专业与资质要求
1.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农村医学、社区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医技等医学相关专业;
2.技能要求:能熟练掌握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规范操作血压计、血糖仪等基础医疗设备,具备开具处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药品台账管理的能力;
3.优先条件: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卫生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证书者、户籍为景洪市辖区内居民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以报名首日为准),性别不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工作日受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可一并提供);③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④个人简历(需注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联系方式);⑤户籍为景洪市辖区者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前往景洪市景哈卫生院综合办公室提交材料,地址为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新乡路9号;
②邮箱报名: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乡村医生报名”)发送至指定邮箱jhsjhwsy@163.com,邮件主题需与材料命名一致;
③咨询电话:0691-301471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资质、户籍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医学专业知识、临床操作能力、沟通应变能力及对乡村医生岗位的认知度;
2.面试形式:采用现场问答+实操考核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告知应聘者成绩并签字确认;
3.注意事项: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经历、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察合格者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基层医疗卫生岗位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1.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景洪市景哈卫生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无异议者,与景洪市景哈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薪酬待遇参照景洪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薪酬标准执行;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国家及景洪市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
(三)聘用人员可参与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学习活动,同等享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关激励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名、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景洪市景哈卫生院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