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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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慈善街区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丽江市民政局-云南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丽江市慈善街区项目合同的要求,丽江市古城区立行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接丽江市慈善街区建设项目,拟成立“丽江市慈善街区服务中心”,聚焦本地慈善事业发展和志愿服务开展工作。为进一步充实团队力量、提升服务效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丽江市慈善街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丽江市(本地户口)居民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信息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人数、具体报名条件及工资待遇。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人数、具体岗位条件及工资待遇详见上表,确保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11月3日0时00分至7日23时59分,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二)报名方式。
邮箱投递简历报名:请填写报名表(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工作/项目经验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三)报名要求。
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及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邮件发送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未通过筛选的人员将不再发送邮件。
2、按照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进行面试,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可按成绩递补,递补后面试人数低于确定比例,可正常进行面试,若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二)成绩。
1、应聘考核满分100分,应聘考核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占比30%)+面试表现(占比70%),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2、成绩将在丽江就业和立行社工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以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四)考察、体检。
1、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面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3、体检时,选择区、县级别医院,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丽江就业和立行社工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与丽江市古城区立行社会工作事务所签订10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2、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拟聘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发现拟聘用人员条件不符或自行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面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人员应了解招聘工作程序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公告上写明即视为报名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名人员没有认真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丽江市古城区立行社会工作事务所理事长
余宏13988827235
丽江市古城区立行社会工作事务所督导
范玲15912237797
本公告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丽江市古城区立行社会工作事务所所有。
附:应聘报名表.docx
丽江市古城区立行社会工作事务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