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2个岗位
云南省曲靖健康医学院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曲靖卫生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通过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评估,2022年获批成为省级“双高”建设单位,2023年学校整体搬迁至马龙校区。2025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以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曲靖健康医学院。学院设有11个教学机构,8个教学辅助及服务机构,2个科研机构,29个专业实验实训中心,8个校内综合实验实训基地,现有1所三级甲等综合直属附属医院及2所专科直属附属医院,建有14个实训基地和45个实训中心,15家教学医院,13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个产教融合共同体,4个产业学院。学院开设有29个专业,涵盖了医药卫生大类中的9个小类、食品与药品大类中的3个小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中的文秘类、教育与体育大类中的体育类。有4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8个。
为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充优化学院教师队伍,根据曲靖健康医学院实际,学院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才,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1)、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2)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4、2025、2026年毕业)未就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公告发布
经曲靖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人才引进公告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q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应聘者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愿为曲靖健康医学院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
5.博士研究生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教育人才专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2025年11月2日及以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计划
曲靖健康医学院计划引进教学科研人才5人。计划引进人数和一级学科(二级目录)为:医学类3人、理学类2人。
曲靖健康医学院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可根据当年引进人才质量调整引进学科及学科计划数,如果引进人才特别优秀或者达不到学院要求,可经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调整引进计划。
六、补助待遇
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按照《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曲靖市教育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党人才〔2021〕4号)中相关规定享受待遇,申报执行。
引进人才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可按学院当年的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享受对应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有关待遇。
七、引进方式
本次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4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填报无效。
寒假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龙东路1号曲靖健康医学院内。
建议前往现场报名前电话咨询(0874-3415613)。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曲靖健康医学院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一份(见附件3);
(2)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小一寸);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硕士及博士阶段),以及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专业能力)的科研材料、论文、专利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只收取复印件;
(4)2026年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
(5)未就(过)业保证书(见附件4)。
(二)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及电子邮箱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4月24日。逾期填报无效。
网络报名电子邮箱:qyrsc2026@163.com。
2.网络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提供,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一个电子文档(格式为PDF,图像清晰)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邮件名称请命名为“姓名+专业”。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为原件扫描,电子版均须为彩色显示清晰的PDF文件格式。以上材料待参加资格审查时再审验原件。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按照引进对象及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工作人员告知初步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段内持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此次引才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整个面试过程由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1.面试。按照引才计划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不予递补。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曲靖健康医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曲靖健康医学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健康医学院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曲靖健康医学院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时,对新引进的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八、公示和录(聘)用
曲靖健康医学院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并提交曲靖健康医学院引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和中共曲靖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曲靖健康医学院与引进人才本人签订就业协议,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考生在202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引才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曲靖健康医学院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3.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法〔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4.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或不具备引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由曲靖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改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入选人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7.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公告由曲靖健康医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0874-3316131
曲靖健康医学院0874-3415613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3330108
曲靖健康医学院纪检处0874-311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