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会计人员。具体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支队本级外聘会计2人,工作地点: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支队(景洪市勐海路76号)。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涉赌、涉黄等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
2.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3.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规知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4.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符合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要求,本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及出纳的直系亲属不得聘任。
6.不限性别,年龄22-35周岁(含),年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7.身体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具备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财政)管理专业。
9.有相关会计工作岗位经验且具有初级(含)以上会计职称,熟悉政府会计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报名前一年内逾期累计不超过6次,连续不超过3次);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保障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及其他补助组成。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劳务合同,正式录用后,应发工资5000元左右(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
(二)外聘会计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准军事化管理,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并按规定享受婚丧、护理和年休假,具体休假根据州消防救援支队规定执行。
(三)转正后单位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提供工作餐,不提供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公示、录用、试用、入职培训、正式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四个阶段参与人员将会电话通知本人,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表示未通过,电话:0691-2217686)
(一)报名材料
报名请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格审查材料:
1.公开招聘外聘会计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或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者,填写报考公开招聘外聘会计报名登记表,收到报名信息后,经初步审核,由相关报名点电话通知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及审核进度另行通知。
网络报名邮箱:州消防救援支队(1806069731@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三)政治审核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政治审核名单,并参照州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政审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
(四)体格检查
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为:肝功、肾功、血常规、HIV抗体、尿常规、尿毒检、心电图、B超、胸片、听力、视力及身高体重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录取方法
经资格审查、面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逐项进行淘汰,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要求对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州消防救援局组织统一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视如试用期时间,试用期满,岗前培训合格,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及其他情况的依程序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支队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691-2586119),受理举报。
(二)报名参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解释权归西双版纳州消防救援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