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求,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操守及团队合作精神,敬佑生命,爱岗敬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医临床医生岗:1人。
三、资质要求
1.学历: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相关专业。
3.具有初级(士)及以上资格,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性别:男女不限。
5.年龄:18~40周岁。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月1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地点: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办公室(维摩乡敬老院四楼)。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
现场报名:将粘贴有照片的《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招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和具备报名岗位的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办公室。
五、资格审核
院办、医务科将实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笔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该报考人员后续招聘资格。
六、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一)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二)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电话通知)
七、拟录用人选
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进入综合成绩计算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聘用的。
考核结束后,具备以上条件之一,按应聘人员成绩排名顺延递补一次。
九、公示及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拟聘单位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
按照《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编外职工工资管理办法》规定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