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70人1个岗位
为稳妥推进“托幼一体化”模式,实现农村居住分散学前儿童就近就地接受学前教育,着力补齐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短板,进一步加强泸水市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学前教育师资紧缺现状,优化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实现泸水市“幼有所育”目标,2025-2026学年泸水市面向全国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170名,现将泸水市2025-2026学年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5-2026学年泸水市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涉及全市10个乡镇(街道)的90所幼儿园,共170名,具体岗位数见附表(统一报名,最终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选岗)。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同等条件下,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怒江州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泸水市教育体育局一楼人事股。
3.网络报名邮箱:lssjtj2021@163.com。
4.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8:30--9月26日18:00。
5.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泸水市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2)报名人员须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审核。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后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审核结果。经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考核。
(二)笔试
本次笔试邀请第三方机构出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25年9月30日15:00--17:00。
2.笔试地点:泸水市六库街道小沙坝完小。
本次编外教师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划定60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笔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参与后续招聘环节的资格。
(三)确定拟招聘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学前教育专业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优先)。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泸水市教育体育局共同完成。考察通过深入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主要侧重于考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同时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凡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
届时因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拟聘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泸水市人民政府泸水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1.拟招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拟聘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全市招聘岗位进行岗位选择,并签订《泸水市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服务协议书》,服务期为1年,期满后协议自行终止;
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对签订协议的编外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聘用到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的编外教师,根据《泸水市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实施方案》,享受规定的待遇,纳入编外管理。
编外教师在服务期内,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由各中心学校对其进行年度跟踪评估,参照学校在编人员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违规、不适合继续服务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纪律要求
1.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工作在监督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本公告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86-3052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