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5个岗位
为进一步促进勐海县医疗机构卫生人才的合理流动,优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激发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畅通基层人才晋升渠道,勐海县卫生健康局计划组织开展2025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01
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实践相结合、择优选聘的原则;坚持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与有利于事业单位发展的原则。
02
选聘范围
勐海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领导及提拔交流不满1年的干部除外。
03
选聘原则
县直医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9个,其中:勐海县人民医院1个;勐海县人民医院黎明分院1个;勐海县中医医院5个;勐海县妇幼保健院2个,具体详见《勐海县2025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04
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应聘资格条件;
5.正式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5年以上(含5年)或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服从选聘单位职称管理和岗位聘用安排,入职后至少在选聘单位工作3年以上;
8.报考人员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岁(1984年9月9日以后出生),持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州级及以上骨干医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双方有约定服务年限未满期限的;
5.违反医德医风行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5
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勐海县卫生健康局窗口网站和勐海县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9月17日,8:00—12:00;14:30—18:0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勐海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勐海县勐海镇纬五路)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填写《勐海县2025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盖公章等报名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各选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上岗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选聘上岗资格。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联系咨询选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考核
考核由笔试与实践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笔试考核在试卷上答题,成绩在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勐海县卫生健康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由5名面试考官组成,按要素打分(至少保留小数点后1位),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加权平均数,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于结束当场公布。
1.笔试考核。笔试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人员从各选聘单位抽调,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选聘推进情况确定,统一通知。
笔试考核时间为60分钟,主要侧重考核专业能力、知识储备、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选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实践技能操作人选。
2.实践技能操作。实践技能操作工作由勐海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人员从各选聘单位抽调,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和地点根据选聘推进情况确定。
实践技能操作时间为30分钟,考核范围参照《国家临床执业及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大纲》,主要采取医学模拟人、标准化病人及真实医疗设备等分站式考核,考核内容由考生现场抽取确定。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在勐海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医院为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选聘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选聘人员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上岗人员名单,并在县卫生健康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县委编办、县人社部门备案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06
选聘纪律
(一)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
(二)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选聘工作人员违反选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07
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咨询选聘单位或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主管单位咨询电话
勐海县卫生健康局党建人事股
0691-5126680
(三)监督电话
勐海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0691-512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