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类专业技术岗,招聘人数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
(二)自觉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兼优,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科要求二级目录为: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历史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相关专业。
(四)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
(五)热爱且具有较强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六)中共党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毕业的在读高校大学生。
3.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在职在编的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公职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8.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8日00:00至9月12日18:00。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投递《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到报名邮箱:1976678425@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专业-毕业学校”,同时工作人员会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并提交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最终将以电话方式,至少提前3天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各一份。
2.《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电子版)。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一份(若没有则无需提供)。
(四)现场资格复核
报名及资格初审截止后,统一由省健康宣教中心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原件审核完后退还、交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由省健康宣教中心统一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9月18日,工作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澄碧巷6号二楼组织人事科。
四、招考方式及程序
(一)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1.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通过省健康宣教中心公示栏和官方网站在面试当天公布。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则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进入考察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主要通过函询,审查犯罪记录、征信记录等情况。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1.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在未办理入职手续前,若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在考察、体检、公示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并书面告知理由;产生的空缺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候补人员经考察、体检、公示后确定录用资格。
五、岗位聘用形式及待遇水平
1.新招聘人员,我中心将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享受劳务派遣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五险”)等待遇。
2.新招聘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每月4000元左右的水平(包含单位代扣代缴的五险部分)核算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每月5000元左右的水平(包含单位代扣代缴的五险部分)核算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考勤奖、绩效工资等。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
六、相关纪律要求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有关人员应做到:
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二)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存在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
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所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871-65381169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