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陇川县医疗保障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负责做好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财务室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2.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3.工作责任心强,有耐心,亲和力强,服务意识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较好的规矩意识与自制力;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或计算机专业,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等能力;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单位分配和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工作情形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陇川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2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寸待富,联系电话:0692-717122013887876052
3.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报名登记表》1份。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测评。面试测试满分100分,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拟聘人员按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人员合格,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每月工资总额3000元。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发出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应聘者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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