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个旧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全面促进个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结合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5年个旧市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6人。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红河州个旧市教体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招聘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各年龄段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非应届在校生;
(二)红河州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红河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hhrsks.hhzrc.cn/)。简要流程:登录红河人事考试网→点击“个旧市教体系统2025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入口”进入红河州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点击“网上报名”,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记住用户名、密码等信息,以便后续使用。如遇到系统无法登录、报名等情况,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73-3732537。
1.注册和提交网络报名申请
时间:2025年6月9日09:00至6月13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2.网络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2025年6月9日09:00至6月14日18:00。
网络资格审核由个旧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网络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的下列情况(专业、放宽年龄、学历条件、定向招聘、要求初试的岗位),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返回。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对于资格审核方面把握不准的问题,请报考人员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报考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请报考人员认真校对,必须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填报不真实或错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标准证件数码照片。网络报名不进行上传照片和身份证的审核,请考生按要求上传清晰照片和身份证。由于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不清晰、变形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此提醒报考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时,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网络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5年6月10日09:00至6月16日24:00完成缴费。报名费50元/科,合计100元/人,只能通过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
4.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在2025年6月23日09:00至6月28日9:00,登录红河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25年6月28日上午08:3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高中阿拉伯语教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为中文印制,《综合应用能力》试卷为阿拉伯语印制。其余岗位试卷皆为中文印制。
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由个旧市人社局综合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届时在“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由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网络报名时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验。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多人的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六楼(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五一路53-57号)。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2025年7月12日上午8:30,下午2:30。
2.面试地点
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4号教学楼7楼。
3.面试方式
(1)高中阿拉伯语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其思想情况,心理状态,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及意愿等。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2)初中物理、历史教师采用现场抽取课题,说课的方式进行考核,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五)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试卷评分计算,面试成绩以考官评分的平均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高中阿拉伯语教师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初中物理、历史教师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若再并列,由监督组代表从面试课题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套,现场组织并列人员进行二次面试,根据二次面试成绩的高低对并列人员先后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二次面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六)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成绩在“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和《云南省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云教发〔2023〕39号)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递补。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且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以及因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可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监委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和“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2)以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里,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个旧市教育体育局确认报名资格,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政策咨询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2143119;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和平路70号。
2.个旧市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873—3059661;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五一路53-57号。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个旧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