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为做好崇溪镇消防安全工作,崇溪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专职消防员3名。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年龄18-4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三)自愿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2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崇溪镇户籍优先录用。
(五)退伍军人或持有B2及以上驾照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4月23日;
2.报名地点:崇溪镇专职消防队;
3.联系人:吕兴勇,18487126293;
4.应聘者面试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冠1寸证件照2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报名表1份(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具体时间、地点进行考核。
2.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8分钟及格)、俯卧撑(1分钟25个及格)、立定跳远(1.6米及格)。请穿戴或携带方便运动的衣物、运动鞋。考核完成后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合格者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福利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基本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2800元/月(含五险)。
五、工作职责
1.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镇的防火巡查,督促有关单位、场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辖区内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消防管理及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4.制定辖区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和统计;
6.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业务培训;
7.其他。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录用后,根据《巧家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对专职队员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定期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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