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包括1名单位值班值守人员),男女不限。
二、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违法和不良记录;
2.会电脑操作,熟悉办公软件及设备应用,具备基本的语言交流和文字处理能力,善于学习,工作认真负责,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昆明市辖区内户籍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
1.“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身份证并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指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土地在《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实施后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册人员。
四、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寻甸县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负责,个人部分由个人负责)。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1日起,在未招聘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前,本公告长期有效。
(二)报名方式
报名以投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2024年12月31日的工作日将报名所需的材料交至寻甸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地址:寻甸县凤凰路12号,联系电话:62652703)
(三)报名需要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册原件;
3.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原件(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证);
5.本人实名填写《寻甸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寻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行简单面试。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寻甸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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