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宣传部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公职或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有涉黑、涉恶、涉毒记录的人员;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2名。
三、岗位要求
(一)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基层经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性别不限;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责任心强,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五)在同等条件下,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C1以上驾驶证照,并能熟练驾驶车辆的优先录取或具有2年及以上党政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宣传部109室(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郑和路365号区委办公大楼一楼)。
(三)报名方式: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报名,不得代报;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1份(附照片、联系方式);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3.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复印件1份;
4.本人经国家相关机构认定的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5.如有党政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请到原单位开具证明;
(五)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聘方式
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分数: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张贴在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宣传部公示栏。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含区级)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告知考生。后续递补等事宜,将按相关要求,电话通知下一人选。
七、政治审查
1.由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2.因政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岗位空缺的,将按相关要求,电话通知下一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政治审查,由本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宣传部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提供个人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薪资待遇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到招录单位现场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71-678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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