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经龙江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外聘用人员为乡消防队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900元/月(含三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工作,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2.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即:1984年12月至2006年11月之间);
3.持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及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4.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8.身体有纹身影响干部队伍形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确定拟招聘人员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限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龙江乡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1份,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龙江乡人民政府基层党建办公室。
4.联系电话:0875-6830016。
5.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龙江乡人民政府。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龙江乡宣传栏进行公示。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1:1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5.公布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对象)排列,并按招聘人数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招考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确定人员进入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由龙江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人员考核按乡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
(二)聘用后如需住宿由乡人民政府提供,在乡人民政府就餐伙食费参考乡人民政府标准缴纳。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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