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雇用制后勤服务人员3名,设置3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勤恳务实,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较强。
2.学历要求见岗位设置表;
3.年龄要求见岗位设置表;
4.具有拟雇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或职业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湛江市户籍,节假日和周末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带资料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湛江奋勇高新区孵化器大楼8楼809室。报名咨询电话:0759-8156536。
4.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2024年湛江奋勇高新区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2张张贴报名表;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有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提供岗位经历证明材料。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其它能反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书等。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执(职)业资格;赴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评分,由评委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考官评分总和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名者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市直医疗机构(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湛江奋勇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3.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未通过、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自行放弃聘用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情形之一的,由奋勇高新区有关部门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等额递补人选,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照湛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标准执行。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奋勇高新区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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