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5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机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禄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聘用期限
本次招聘禄丰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105名(金山驻勤点60人、勤丰驻勤点30人、市国有林场驻勤点15人)。聘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队员继续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甘于奉献;
3.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及不良信用记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5.仅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招录
1.部队退(转)军人、警校毕业生;
2.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软件;
3.熟悉防火机具维修,长期从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者;
4.持有B1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者。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月工资3900元(含伙食费),队员外出扑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报销差旅费。
(二)其它待遇: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在金山、勤丰、国有林场(一平浪)驻勤点统一食宿,统一配备服装,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600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二)报名地点:禄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金山镇董户村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大荒地驻勤点(勤丰镇)、市国有林场驻勤点(一平浪镇)。
(三)报名时需携带资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军人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其他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
五、招聘要求
(一)参加应聘的人员须经派出所及村委会进行政审,有严重违法违纪,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和行政处罚的不予聘用。
(二)政审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若在体检中有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疾病影响工作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统一到市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集中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训练、技能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在招聘单位发出招聘事宜通知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名的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应聘者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应聘者的各项信息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如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录用人员户籍,就近安排到市森林消防专业队、勤丰镇大荒地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市国有林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
(七)招聘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咨询电话:
1.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咨询电话:0878-4142119,联系人:秦队长(手机13887882081)
2.勤丰驻勤点咨询电话:0878-4149486,联系人:杨队长(手机18183983510)
3.市国有林场驻勤点咨询电话:0878-4821013,联系人:周队长(手机13887880158)李队长(手机13908784206)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禄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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