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按照《中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以下简称“加工所”)2024年下半年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求,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自愿应聘编外人员岗位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编外人员岗位管理相关规定;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与资格初审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统一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yaas.org.cn/)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其他可证明申请者专业能力的资料(如大学公共外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学术文章,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各类优秀证书等)等相关附件材料发送到接收资料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整、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工作日期间,原则上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将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材料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2.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每个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2:1方能开考。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均需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由岗位联系人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号码不变、电话畅通。
(三)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由加工所安排工作人员组织陪同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加工所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自愿或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按所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下一位应聘者。
八、公示与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聘用待遇及期限
加工所按照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纳入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享受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编外人员应有的福利待遇。逾期未能签订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编外人员的待遇标准不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协议工资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8000元/月(含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单位缴纳部分及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视工作完成情况发放一定的项目绩效。
十、聘用期限
本次聘用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岗位需求为长期,如聘期考核合格且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续聘。
十一、招聘纪律
(一)加工所在招聘过程中严格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加工所在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单位纪委全程进行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与提示
(一)本次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的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编外人员按照《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
(四)编外人员履职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单位可解除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编外人员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要求离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用人部门提出,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后解除聘用关系。
(六)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5916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监督电话:0871-6509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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