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3人33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直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山南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28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详见《山南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山南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山南市县(区、市)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当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参公人员)。
2.山南市县(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中,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聘用的七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和十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中央、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山南市县(区、市)及以下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报名。
教师、工勤人员不在本次报考范围。
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原则上面向本辖区内下级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进行。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以后出生)。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不含近2年机构改革转隶人员)。
6.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的,近5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近5年内个人至少获得以下表彰奖励一项:被授予全国或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获得县(区、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地)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奖励;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或优秀共产党员;报考事业管理(专技)岗位的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招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招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任职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报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职位的,应具备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岗位的,应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专技)身份。报考人员应选择与职位(岗位)级别要求相符的职位(岗位)进行报考,未兼任职级的乡科级正职可报考二级主任科员职位,未兼任职级的乡科级副职可报考四级主任科员职位。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招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含试用期),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招聘)后即构成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回避情形的职位(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注册报名
1.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月12日下午18:00。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选择报考职位(岗位),在左侧“表格打印”菜单栏下载打印《山南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单位审核盖章。
(2)报考人员须在“考试报名—材料上传”菜单栏上传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报考信息、提交审核后完成报考。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职位(岗位),多报无效。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并完善个人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报名,由所在县(区、市)委组织部和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各用人单位审核,市公开遴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1.初审。报考人员所在县(区、市)委组织部和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材料进行初审。
2.审核。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应说明理由。
3.复核。市公开遴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各职位(岗位)报考人数与遴选(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岗位)计划缩减,缩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于2025年11月13日上午12:00前改报一个职位(岗位),对于改报的,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及审核。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本人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招聘)资格。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招聘)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打印准考证
2025年11月20日00:00—11月22日10: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使用计算机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重点测查政治理论、政策水平、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照职位(岗位)性质,分为综合和文秘两类,分类设考。试卷分值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时间。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10:00—12:30。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招聘)人数3:1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2.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由用人单位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岗位)匹配度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拟任职(聘用)人选建议。
六、确定人选
市公开遴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聘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核不影响结果的,进入试用环节;反映的问题经查核影响结果的,取消遴选(招聘)资格。
七、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拟任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招聘)资格,退回原单位。
八、注意事项
1.公开遴选(招聘)过程中,各用人单位履行把关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直接责任,严格程序要求,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遴选(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从严查处,严肃追责。
2.在遴选(招聘)报名时不得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职工附加条件、设置障碍,切实畅通基层干部向上交流渠道。(监督举报电话:0893-783598318898031026)
3.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山南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和职位(岗位)资格条件,避免在报名截止前扎堆报考,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改报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自行承担。
4.对不诚信报考或在面试、考察、试用等环节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取消遴选(招聘)资格,通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库。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需向市公开遴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
5.本次考试不出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遴选(招聘)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干部职工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山南组工”微信公众号有关通知,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
山南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科7835983
山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7821900
山南市公开遴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陈晨188980310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