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巴宜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养老护理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鲜明、态度坚决。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高原环境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4.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5.遵纪守法:
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个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
6.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巴宜区籍高校毕业生;
掌握手语技能;
退役军人;
熟练掌握藏汉双语;
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
(二)岗位具体要求
养老护理人员:
资质要求:必须持护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持证上岗)。
能力要求:
具备爱心、耐心和同理心,能够真正关心、理解、体谅老人,特别是失能的特殊需求和情绪。
拥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与老人进行有效、温和、尊重的沟通,理解他们的需求(包括非语言表达)。能与医生、护士、社工、其他护理员等团队成员顺畅协作。
经验要求:具有养老院、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7月29日(法定工作日内,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巴宜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305办公室。
3.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扫码下载);
填写完整的《政审表》(扫码下载);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或居住证;
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报名须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要求,确保所填信息和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信息不实、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考核
1.考核方式: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要求由巴宜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通过人员须于面试通过后5日内按要求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由拟录用人员自行前往林芝市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巴宜区人社局官方公众微信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如收到影响聘用的问题反映并经查证属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
养老护理人员:工资标准在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工资基础上,按社会平均工资40%上浮执行,纳入财政预算。
上述岗位工资均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及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相应调整。
2.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对应岗位应发工资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100%发放。
3.社会保险: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4.休假制度:
带薪年休假:聘用期满六个月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30天。休假期间路费等费用自理。
八、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由巴宜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招聘信息以该局发布为准。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聘事宜,请应聘者本人亲自现场报名。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自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在考核中作弊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宜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